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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莎中心提前一年偿清境外全部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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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dtf 12/19/2003, 14:15:08 修改 |
燕莎中心提前一年偿清境外全部贷款 除各方股东投资资金之外,作为建造北京燕莎中心的唯一资金来源,1988年12月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与以德国德意志银行和德累斯顿银行为牵头行的由12家德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签订了贷款美元12168万美元和14510万德国马克的贷款协议,约合21000万美元或者35500万西德马克。11月28日,燕莎中心历经十五年的努力,终于提前一年偿还了境外合计21000万美元的贷款。同时公司经营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截止到2003年12月,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实现销售收入48亿元,利润4.8亿元,上缴利税4.3亿元。(新燕莎集团宣传部)
修改人 Server 管理 于星期6, 12月 20, 2003, 19: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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